前人造石執照持有人的特定義務

根據2024年7月1日生效的新條例,前人造石執照持有人仍有義務為僱員提供健康監測和工作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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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監測

如果接觸結晶二氧化矽很可能對僱員健康造成不良影響,則僱主必須為僱員提供健康監測。

健康監測旨在監測僱員健康,找出僱員健康狀態由於在工作場所接觸有害物質而發生的變化。

如果不確定接觸有害物質是否可能對僱員健康造成不良影響,則應進行大氣監測,對照可吸入結晶二氧化矽接觸標準確定僱員對空氣中污染物的接觸程度。

如有需要,應在以下情況下對僱員進行健康監測:

  • 僱員新入職時(開始工作之前)
  • 僱員在職期間定期進行,以及
  • 僱員離職時

前人造石許可證持有人必須確保在專科醫生監督下繼續對以下僱員進行健康監測:

  • 根據第169條條例需要接受健康監測的員工,以及
  • 2024年7月1日之前聘用的員工,以及
  • 此前根據要求需要在職業和環境專科醫生或呼吸和睡眠醫學專科醫生監督下接受健康監測的員工

這代表若此前因為員工接觸人造石粉塵而必須向其提供健康監測,而該員工因為今後會接觸可吸入結晶二氧化矽而需要繼續接受健康監測,則僱主必須確保繼續在專業醫療人員監督下提供健康監測。

前人造石執照持有人必須在收到健康監測報告後30天內向WorkSafe提交報告。

皇家澳大拉西亞內科醫生學院網站上可找到執業醫生名錄。

皇家澳大拉西亞內科醫生學院

僱主應詢問職業醫學專科醫生或呼吸和睡眠醫學專科醫生,確定其具備矽肺病和其它二氧化矽粉塵相關疾病方面的經驗。

僱主還必須在某些情況下向WorkSafe提供健康監測報告。

如欲了解更多健康監測要求相關資訊,請查看有害物質健康監測報告。

有害物質健康監測報告

工作聲明

以下僱主:

  • 2024年7月1日前持有人造石執照,並且
  • 僱用員工從事結晶二氧化矽含量為40%或以上並含有樹脂的人造合成石材料相關工作

必須向僱員提供一份書面聲明,當中需:

  • 列明截至2024年7月1日僱員從事人造合成石材料相關工作的階段,並且
  • 向僱員告知其應定期接受健康評估,以及相關檢測的詳細資訊

僱主必須在2024年10月1日前向僱員提供該份聲明。

2024年7月1日後從事人造石相關工作

任何涉及人造石枱面、牆板和地基的製造、供應、加工及安裝工作均已被禁止。

修理、改造、拆除和棄置2024年7月1日之前安裝的人造石枱面、牆板或地基(遺留石材)則獲允許進行。

若進行此類工作,《OHS條例》要求必須採取具體措施,以控制與人造石相關風險。此類工作還必須視作「高風險結晶二氧化矽工作」處理。

遺留石材相關工作無需執照。

如需更多資訊,請查看WorkSafe指南「人造石相關工作」(Working with engineered stone)。

人造石相關工作